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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知识产权律师研究重大飞行事故罪能不能取保商标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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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知识产权律师研究重大飞行事故罪能不能取保商标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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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重大飞行事故罪能不能取保1、重大飞行事故罪的嫌疑人,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6十7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1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2、如何认定重大飞行事故罪(1)重大飞行事故罪与非罪认定本罪1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违反规章制度。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是照章行事的,不违反规章制度,即使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也不构成犯罪。行为人虽然违反了规章制度,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也不构成犯罪。(2)本罪与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的区别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仅限于航空人员;后者的犯罪主体是1般主体。2、导致严重后果的原因不同。前者发生的原因是由于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实施了违章行为;后者发生的原因则是由于行为人实施了对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的损坏行为。(3)本罪与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区别1、犯罪主体不同。重大飞行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仅限于航空人员;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犯罪主体是1般主体,而且实践中1般为航空人员以外的人。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重大飞行事故罪表现为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则表现为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3、成立犯罪的要求不同。重大飞行事故罪要求行为人实施违章行为之外,还必须发生特定的重大飞行事故或严重后果,方可构成犯罪;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是危险犯,犯罪的成立并不要求出现实际的严重后果,只要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即可构成犯罪。4、犯罪主观方面不同。重大飞行事故罪是过失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是故意犯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大飞行事故罪的嫌疑人,如果符合: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条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律师之家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