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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不正当竞争律师

    论述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怎么量刑——广东知识产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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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述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怎么量刑——广东知识产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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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怎么量刑1、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的处罚量刑为: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百7十8条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2、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如何认定本罪行为人虽然具有以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但其既遂的标准不是以其目的是否实现来判定。行为人只要出于故意实施了伪造或变造国家证券的行为并且达到了数额较大,即就构成本罪既遂,其是否已牟取了非法利益,则不影响其既遂成立。如果数额较大的国家有价证券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伪造、变造出来,即伪造、变造行为量已开始实施但未完毕的,则构成未遂。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